开元·体育(中国)KY官方网站-ios/安卓/手机版app下载

成功案例

【经典案例】被控出资贩卖奥亭口服液涉贩卖毒品罪证据不足获不起诉开元体育新闻资讯

更新时间:2024-09-30 15:55点击次数:
 2017年下半年至2018年初,由被不起诉人傅某某出资,郭某某(另案处理)负责进货和销售,双方共同贩卖“奥亭止咳水”(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被不起诉人傅某某共获利约人民币15000元。  被不起诉人傅某某是否 贩卖毒品 的事实尚未查明,只有本人供述,无其他证人证实;被不起诉人傅某某的供述与郭某某的供述不能相互印证,尚未查明是否出关于开元综合入口资用于倒卖毒品,认定被不起诉人傅某某涉嫌 贩卖

  2017年下半年至2018年初,由被不起诉人傅某某出资,郭某某(另案处理)负责进货和销售,双方共同贩卖“奥亭止咳水”(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被不起诉人傅某某共获利约人民币15000元。

  被不起诉人傅某某是否 贩卖毒品 的事实尚未查明,只有本人供述,无其他证人证实;被不起诉人傅某某的供述与郭某某的供述不能相互印证,尚未查明是否出关于开元综合入口资用于倒卖毒品,认定被不起诉人傅某某涉嫌 贩卖毒品 罪的犯罪事实不清开元体育新闻资讯、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 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 的规定,决定对傅某某不起诉。

(编辑:小编)

客服热线:400-123-4567

公司传真:+86-123-4567

客服 QQ:1234567890

办公邮箱:admin@admin.com

公司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88号

Copyright © 2002-2023 开元·体育(中国)KY官方网站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21000323号-1

  • 扫描关注开元综合体育公众号

  • 扫描进入开元综合体育小程序